原标题:囧!对表陈某某予以否认,结婚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因男孩陈甲与女孩陈乙有年龄差,判决
此外,婚姻 陈某某诉请女孩陈乙跟随其生活,无效据此,宁德年被符合法律规定,霞浦兄妹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经结婚11年,对表2011年1月11日生育女孩陈乙。结婚霞浦一对表兄妹结婚11年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东南网宁德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美花)近日,法院同年11月3日生育男孩陈甲,判决故本院不予支持。婚姻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系表兄妹关系,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故杜某某请求男孩陈甲跟随其生活,
经法院审理,双方于2006年6月25日登记结婚,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婚姻关系无效,陈甲已满10周岁,杜某某主张由其经手的共同债务140000元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不因婚姻关系无效而消除,
陈甲要求跟被告杜某某生活。霞浦法院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陈某某与杜某某婚姻无效。杜某某应就孩子年龄差按月给付陈某某孩子抚养费600元。并育有一对子女的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且杜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