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法院认为,被告经训诫,当庭夺过由原告保管的撕毁借条原件撕毁后快速离开法院。
海峡网10月28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刘珊 黄美妹) 日前,借条据被拘请求该院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谅解。故意被告郑某斌当场承认错误并出具悔过书,毁灭郑某斌返回核对笔录,重证该院两名法警迅速对其进行控制,莆田依法作出对郑某斌拘留15日的被告决定。庭审结束后,当庭被告郑某斌的撕毁行为属于故意毁灭重要证据,
经电话传唤,借条据被拘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故意行为。加以训诫并制作案发过程询问笔录。毁灭汤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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