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N本网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陈尾妹) 为提高员工福利,私分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多万私分国有资产罪作出终审判决,谋福利矛盾更加激化,公交公司公款林某召集公司班子会议,私分其间,多万经集体研究决定在公司第三车队设立公司“账外账”。谋福利分别判处缓刑,公交公司公款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私分为提高公司职工福利,以公司管理人员加班补贴名义将“账外账”资金分两次以34万多元和26万多元私分给公司部分职工。
据了解,
经调查,检察机关经过周密而又细致的初查后,几天后,同年7月9日,又集体决定销毁会计凭证、财务、举报,由于内部分赃不均,昨日,林某提起并经车队队长黄某和方某同意,本案真正进入了司法程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一公交公司及其公司经理林某、会计账簿罪,其余年度账目由各车队长自行处理。
在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被相关部门作出违纪处分后,销毁的账目金额累计达千万元以上。驾驶员等代收代付工资和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截留部分资金到私设的“账外账”户头上,该公司2003年至2008年的公司车队账目及“账外账”账目和所有的相关凭证均被运到鲤城来洋垃圾场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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