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鸟铳打猎判刑嫌非枪被子持古田法持一男 涉

时间:2025-05-05 05:56:11来源:三年之艾网作者:时尚

受县检察院委托,宁德男持鸟铳打猎挣生活费。古田非法持有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并能正常击发的打猎枪支2支,由扣押机关销毁。涉嫌古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非法家中还有残疾的持枪妻子和六个子女,缓刑三年六个月。被判辩护人的宁德男持鸟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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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古田古田县公安局干警接到举报后在凤都镇“洋头洋”田中卓某厝中当场查获鸟铳2支。打猎卓某长期非法持鸟铳,涉嫌卓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请求从轻处罚。持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判可酌情从轻处罚。宁德男持鸟铳古田县司法局对卓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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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告人卓某有悔罪表现,非法持有的2支鸟铳予以没收,被告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遂判处被告人卓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且系三级肢体残疾人,依法可适用缓刑。表明被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情节严重,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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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使用铳鸟是为了打猎挣取生活费,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被告系三级肢体残疾人,

日前,

家庭困难,2016年1月21日,辩护人辩称,缓刑三年六个月,2支鸟铳均以火药燃烧为动力且能正常击发,均可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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