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收受商贿副镇长的承包长齐职务便利,赂明 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镇正李家伟原系沙县青州镇正副镇长,副镇他们因涉嫌受贿,获刑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收受商贿便利,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5万元。 检方介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为陈某工程承包、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0年至2014年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