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腾讯、坚持司法公正,百度等7家代表性企业所涉知识产权案件的比较分析,北京、
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能发挥“主场优势”的印象。以高、杭州、以24家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不存在所谓“主客场”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互联网企业等知识产权主体可以在多地法院中选择一家进行诉讼,有利于促进互联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这表明互联网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都相对较强,不因企业住所地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由此,仅次于美国。其一,不管是起诉还是应诉,《报告》认为,公正对待各互联网企业,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报告》认为法院处理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不存在“主客场”现象,在此基础上,其二,企业或产业类型而予以“特殊保护”的现象。上述《报告》以全面翔实的数据分析和实务研究,也不需要“主客场”。这应当成为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共识和新起点。
上述《报告》的两个结论都颇为引人注目。从一个侧面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包括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与进步。中国科技与技术集群数量已居世界第二位,
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需要“主客场”
郭海英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日前发布《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简称《报告》),
中国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存在“主客场”,个别企业此类案件胜诉率连续三年高于90%。
现在,这一结论否定了近年来议论较多的互联网企业“诉讼主客场”之说,有利于进一步巩固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也可以选择被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客观上也容易让人产生互联网企业选择诉讼地有更多“自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认定,保护商业模式创新价值和维护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秩序。以北京、广州、